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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学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机动车驾驶学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一、保险对象

本保险合同适用于所有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学员在接受驾驶培训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二、保险责任

1. 身故保障:若学员在驾驶培训期间因意外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 残疾保障:若学员在驾驶培训期间因意外导致残疾,保险公司将根据残疾程度和合同约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3. 医疗费用保障:若学员在驾驶培训期间因意外导致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将对实际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三、保险期限

本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学员完成驾驶培训并取得驾驶证之日止。在保险期间内,无论学员是否仍在接受驾驶培训,均享有保险保障。

四、保险费与保费支付

1. 保险费:根据学员的年龄、性别、培训项目等因素,保险公司会制定相应的保险费率。学员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按照保险公司公布的费率表支付保险费。

2. 保费支付方式:保费可由学员自行支付,也可由驾校代为支付。具体支付方式需在签订合同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五、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1. 申请条件:当学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证明、医疗证明、身份证明等。

2. 申请流程:学员或其受益人需向保险公司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保险合同、身份证明、事故证明及医疗证明等。保险公司将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3. 给付方式:保险公司可将保险金直接支付至学员或其受益人的银行账户,或以现金方式给付。具体给付方式需在签订合同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六、特别提示

1. 本保险合同仅对学员在驾驶培训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提供保障,若学员在非培训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2. 本保险合同不承担因学员故意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

3. 学员在驾驶培训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如涉及第三方责任人,应首先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若第三方责任人无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在剩余部分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