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救援车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的构成
高速公路救援车的收费标准主要由拖车、吊车、拖车和吊车合并作业等费用构成。
二、拖车收费标准
1. 拖车服务费标准为每车次XX元,拖车行驶里程超过XX公里的,按XX元/公里加收。
2. 需要吊车服务的,吊车服务费标准为XX元/吨,作业服务时超过XX小时按XX元/小时加收。
3. 需要清障施救作业服务的,平板车服务收费标准为XX元/车次,拖车服务收费标准为XX元/车次,吊车服务收费标准为XX元/吨,作业服务超过XX小时按XX元/小时加收。
三、吊车收费标准
1. 吊车服务的收费标准为XX元/吨,作业服务时超过XX小时按XX元/小时加收。
2. 吊拖合一车辆的收费标准为XX元/吨,吊车和拖车的合计收费不得超过XX元/吨。
四、特殊情况的收费规定
1. 高速公路出口以外的拖车费用需要加收XX%的拖车服务费。
2. 起吊高速公路路基以外的车辆、货物或动用50吨以上吊车的费用需要另行协商确定。
3. 临时停放车辆的收费规定为XX元/小时,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XX元。
五、其他费用的说明
1. 清障施救作业时间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超过XX小时按XX元/小时加收。
2. 需要夜间服务的车辆,加收XX%的服务费。
3. 需要跨区域服务的车辆,加收XX%的服务费。
4. 需要拖车服务的车辆,加收XX%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