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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证明可以补发吗?如果有异议,交通事故证明可以被拒绝吗?

内容

1. 事故证明可以补发吗?

1。事故证明可以补发。

2。经核实存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案件,并制作受理登记表;经核实,不能证明该道路交通事故确实存在,或者不属于事故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管辖权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3。只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事故发生时的照片或保险公司的调查记录等,就可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4。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报警,事故现场移走后,当事人再次报警并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处理。规定应当记录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核实存在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受理案件,并制作案件受理登记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核实不能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原因。

2。如果有异议,交通事故证明可以被拒绝吗?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审申请应当载明复审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对同一事件的审查仅限一次。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检查、检验、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证明,交通事故处理事项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写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开具有异议的,可以自交付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审查申请;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复审申请应当载明复审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对同一事件的审查仅限一次。

6。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的,由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复审申请的日期。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审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审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下一个更高的级别做出道路决定。认定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