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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港工程船(沿海工程船)

1. 渔港工程船

1、严格落实依港管船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压实渔港所有人和经营人管理主体责任,发现涉嫌违法渔船、涉渔“三无”船舶,必须第一时间向区海洋发展局报告。

惩戒措施:对不落实渔港主体责任,依法追究责任,对渔港采取停产整顿、列入黑名单、停止项目扶持和降低信用等级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对渔港所属企业按照上述措施进行严厉惩戒,整顿不合格的不准予继续开展渔港经营活动。

2、压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渔港必须派驻执法力量,渔港、自然港湾监管均责任到人。

惩戒措施:对各级各部门不落实监管责任,导致渔船发生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涉外违规事件、为涉渔“三无”船舶和伏休期间为违法违规船舶提供港口服务的,对相关失职、失责和徇私枉法人员依纪依法严厉追责。

3、落实渔港渔船监控措施。所有渔港、自然港湾和渔船集中停泊点,均要配备视频监控等设施,并与公安等部门互联互通。

2. 沿海工程船

内河船1吨2500元,沿海船一吨3500,海船一吨4500,这是常规用料

3. 渔港工程船是干什么的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休闲渔船管理,保障休闲渔船运营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港交通水域安全管理条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制造、购置、更新改造、进口休闲渔船和使用休闲渔船从事渔业相关活动,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休闲渔船,是指主要用于休闲渔业活动的渔业船舶。第四条(管理体制)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休闲渔船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休闲渔船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以及海警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休闲渔船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基本制度)国家对休闲渔船实行船网工具指标管理,实施企业化经营和定点渔港管理。使用休闲渔船开展经营的,应以休闲渔船经营企业为经营主体,并在固定的定点渔港经营。休闲渔船定点渔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其中,海洋休闲渔船定点渔港应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海洋渔船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中选择并公布。休闲渔船从事水上垂钓、体验式网具捕捞等休闲捕捞活动应办理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实施捕捞限额管理。第六条(标准船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休闲渔船船型参数表,制定并公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休闲渔船标准化船型要求。其中海洋休闲渔船船长应大于或等于12米。 在本办法生效之日及以后申请制造、更新改造和进口休闲渔船的,应符合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法人组织登记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化船型要求。第七条(乘员人数)休闲渔船船员和乘客总数不得超过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最高乘员人数,船员总数不得少于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4. 渔港工程船是干嘛的

远洋渔业是海洋渔业的组成部分,指远离本国渔港或渔业基地,在公海以及他国专属经济区内开展的渔业活动。通常把在公海上的捕捞作业称为大洋性渔业。

发达国家为了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都建立了科学的渔政管理体系,每年都派渔业调查船在世界各海域进行新渔场新资源的调查,为本国海洋捕捞船队提供新的作业渔场。目前美国、日本都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卫星导航、探鱼系统,他们可以从天上、海底、沿岸领域探测追蹤鱼群,能随时知道鱼群的动向,保障渔船的捕捞成功率。远洋渔船有一定的航行路线,但不是固定的航行线。

5. 港口工程船

首先跟你讲讲港航的就业去向。通俗的讲,相比较土木工程是在陆地上、城市里搞施工,港航就是在沿海、沿河地带搞水工工程的,毕业之后有几个去向:萊垍頭條

1.去施工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当技术员,跟着建造码头,围海造陆,上挖泥船对港口进行疏浚等等,比较漂泊辛苦,也有去甲方业主单位的,比较少 2.去设计单位 搞设计 一般至少是研究生学历 3.考公务员,参加国考、省考等,去港务局、水利局、海事局等等。萊垍頭條

6. 渔港工程船用途

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也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并重的开始的一年。因此,我要调整工作心态、增强管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并做好本职工作。为了尽快的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销售经理,我订立了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业务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高;

  首先要把自己放在公司建设的总体框架中来反思自己,审视自己,看自身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幅度,能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能不能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能不能适应完成正常工作的需要。其次经常告诫自己,要在公司立得住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自身素质的强弱守键,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地提高自己、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上让领导放心,下让顾客满意,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全面提高自己,在协调关系的能力上要有突破,在组织管理的能力上要有突破,在完成工作的标准上要有突破。

  二、学习及制订培训计划;

  做房地产市场中介是需要根据市场不停的变化局面,不断调整经营思路的工作,根据需要调整我的学习方向(管理知识、营销知识、策化知识、各个楼盘的动态等相关房地产的知识都是我要掌握的内容)来提高业务员的销售能力。通过学习,感到既开阔了眼界,又丰富了头脑,既学到了知识,更看到了差距。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了自己的能力素质,增强了干好本职工作的本领。

  三、业务目标及发展目标;

  首先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根本,尽的努力超额完成公司每月制定的业务目标,争做公司所有项目第一优秀楼盘,其次打造红军一样的团队,大家什么事都能以公司利益为重,以部门利益为重,做到眼勤、腿勤、手勤、嘴勤、讲团结,讲协作,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学习,实践工作结果来证明我的能力,争取年底做到销售总监。

  四、加强自己思想建设,增强全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团队意识。

  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到点上、落到实处。我要虚心向其它同志学习工作和管理经验,借鉴好的工作方法,努力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要勤于汇报,善于总结,使自己的全面素质再有一个新的提高。要进一步强化敬业精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完成工作的标准。为公司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再上新台阶、更上一层楼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办公室在总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总公司“三服务、两育人”的服务,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1、精益求精抓信息。充分发挥岗位职能,认真接听广大师生员工的电话,把广大师生员工所反映的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对总公司有指导意义的电话内容进行总结,及时进行勾通反馈上报。

  2、尽职尽责抓印信。严格发文标准,提高发文质量、做到文件的及时收发、传阅、送阅。明确印鉴管理程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各项制度办事,做到收文有规范、办会有制度、办事有纪律,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继续抓好接待组织工作。不断加强个人修养,自觉提升接待标准,利用网络学习其它省、市在接待工作上的先进工作方法,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办公室接待工作的需要,树立办公室良好形象。

  4、进一步完善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以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契机,建立建全组织机构,建立完整科学的人事管理档案,加大对人力资源招聘力度。

  5、任劳任怨抓后勤。一如既往地抓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广大员工解除后顾之忧。

  上半年,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得到了总公司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由衷的感谢公司领导和所属各部门半年来对办公室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半年里,新的形势赋予了办公室新的重任,办公室愿与总公司所属各部门密切配合,奋力拼搏,锐意进取,不懈努力,为总公司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篇二】

  回首来公司工作已经有半年,在公司各位领导对工作的支持和关怀下,慢慢的成长,从对公司的各项管理体系的不熟悉,通过学习和对工作经验的摸索,不断的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把自己销售内勤工作流程掌握好,尽可能把每一个工作事项做细,做好。

  首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建立每个合同的(合同履行一览表),编制每个月,季,年度合同履行情况的统计表。将合同履行情况报给公司经理,销售经理。根据需要,合同执行情况反馈给用户,对销售部的文件接发处理和保管,进行存档,保管。一切商务来电来函及文件,对客户反馈的意见进行及时传递,处理,建立用户档案。按照要求进行市场信息并每天提供信息简报。以邮件方式报销售公司。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销售内勤工作是一项琐碎繁杂,综合协调服务工作,既要完成文字处理,解答用户来电咨询,寄送样品票据,日常化的工作,又要定时盘点库存,整理用户档案,所以销售内勤工作不仅仅是联系内外的纽带,更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起作用举足轻重,那么,如何做好销售内勤工作呢?

  要有主动性,作为销售内勤,工作的主动性非常重要,主要工作要在于“勤”,字上下功夫,报表填写。

  一要多动嘴,货物发出去,要与客户常沟通,根据实际发货型号,数量,质量问题,回访用户,了解用户营销状态。

  二要辛勤,任何用户合同,发货记录,写,合同起草等时效性强的材料不能久拖不办,用户资料整理,要勤于补充,保证客户资料的完善。

  三要腿勤,于业务相关的生产部,财务部,质检部多走动,常联系。了解本企业生产动态,产品质量,票据开具等。事事做到心中有数。四要脑勤,对收集的信息和各月业务报表,要多动脑筋,进行分析研究,采取归纳比较,判断推理的方法,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用户购货周期,产品的市场,占有额,潜在行业需求等,养成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的习惯。

  销售内勤工作纷乱,杂。只有不断学习,勤于完成,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才能做好销售内勤工作,真正发挥好,企业与用户的纽带工作。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持之以恒,切忌偷懒,并每天看看使得自己有一定的目标压力,使得计划得以完善。

  (一)产品在推广过程中出现销售缓慢现象的问题

  1、代理商的推广速度缓慢受价位影响大。从近期与代理商的电话沟通以及业务员与代理商的合作上来看,代理商本身对产品不是很熟悉,他们之所以代理产品主要是看到该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符合当今的国家政策。有些代理商为了尽快打开市场,主要在价格上与我们反复商量,他们认为价格太高减慢了市场开发的进度。

  2、现阶段的市场推广仅仅停留在概念性推广阶段,渔船主也仅仅是概念性的接受我们的产品,但对产品带来的经济价值缺乏直观、全面的认识,致使市场推广具有一定难度。

  3、渔民持观望态度的多。由于我们的产品在渔船上安装的少,渔民当前还没有看到制冷机带来的经济效益,渔民多停留在观望状态。

  4、公司具有针对性促销活动少,致使产品信息、性能、用途不能更加深入地传达给终端客户。由于渔民多年形成的带冰作业方式,阻碍了渔民接受新事物的程度。如果身边的人使用了该产品并达到了使用效果,产品的价格是可以接受的,关键是现在还没有身边的用户现身说法。

  5、市场推广过程中渔船主普遍反映价位偏高。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同类型的压缩机制冷机组无论是在价位上还师能上比我们的产品有优势。据渔民普遍反映,今年的渔业资源较往年比是船多鱼少,况且随着原油价格的上涨,大多渔民选择的是近海作业,打经济鱼类少,认为安制冷机组作用不大,且设备的一次性投资大,由于没有亲身使用过该产品,所以一次性拿十几万购买还是有点担心。

  (二)几点建议

  1、进一步优化产品的结构和质量。为使概念性销售转变为样板式销售,建议公司在几个大的渔港建立样板船,组织渔船主现场观摩,用身边渔船使用制冷机组后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及其影响力,给渔民一个直观的、理性的认识,对产品性能及用途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从而刺激渔船主的购买欲望,打开产品销售缓慢的僵局。

  2、针对个别区域代理商销售缓慢的情况,建议公司重新寻找资金雄厚、与渔船主有一定人际关系,影响力大的代理商,使销售网络的建立更加快捷,在代理之间有一种无形的竞争压力,同时也为下一步的代理培养后备力量。

  3、在休渔期前或休渔时公司多组织策划几次现场演示活动,尽可能的有设备上船作业,以此打消渔民对制冷机组的性能问题的顾虑,进一步提高制冷机组在渔民心目中的美誉度,刺激渔船主的购买欲望,以此带动休渔期间渔民的大批量安装。

  4、打破单一依靠代理销售的格局。休渔期前不要不精力全部放在代理商的销售上,因为时间不允许,我们可以找几个大的渔业公司,依靠政府部门的帮助,投放几台产品上船作业,以此带动强劲客户。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1、在广泛听取业务员和代理商意见的基础上,加大对代理商的监管力度,有重点的培养一些诸如渔业公司、船厂、水产公司等国营企业单位的终端客户。

  2、下大力抓好已发出去设备及已安装上船设备的技术跟进和每天的机组运行情况登记反馈。

  3、有目标的培养一部分潜在想代理公司产品的人员。我们可以对以前打电话咨询代理事宜的人员进行再次跟进,必要时可以发展为公司潜在代理人员,以备后事之需。

  【篇三】

  采购部诗司业务的龙头老大,守系到公司整个销售利益的最重要环节,所以我很感谢公司和领导对我一如既往的信任,将我调到如此重要的岗位上,我亦将不懈努力以不辜负领导的厚爱。怀着感恩的心,将下半年的工作做了以下部署:

  一、在以质量为前提的情况下,货比三家,直接降低药品价格。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限度为公司节约成本”的工作原则。

  二、对于非现款供货单位发货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充分利用供方信贷期。

  三、发货方式尽量以送货上门为主,尽量减少物流费用。

  四、降低现款供货,寻找新的供货来源。

  五、稳定现有供应商,开发培养有潜力的供应商,为公司做大做强做好积极准备。

  六、以遵循gsp为标准,力争更好的做好质管部和供应商之间的桥梁。

  七、做好物价工作,多方采集消息,提高市场嗅觉能力。

  八、贯彻公司宗旨,做好招投标工作,为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而积极努力。

  九、对于周期性及流行性的疾病做好更加充份的准备。

  十、继续做好销售内勤工作,仍然坚信一个出色的内勤是十个乃至更多优秀销售员的坚强后盾。

  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未来从来都是因为它的不确定性而让我们充满激情。我似乎已经看到了我们部门变得强大的光茫,我将留取精华,摒弃糟粕,不纯为了完成任务而工作,要以创造更多利润来提升自身价值。我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与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学习、共建和谐、共创辉煌!

7. 渔港工程船作业需报海事部门吗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第一要去该机动钓鱼艇注册国际登记去将其注销,办理机动钓鱼艇买卖的合同,然后办理机动钓鱼艇临时国籍证书(如果该机动钓鱼艇船舶在国内则不需要临时国籍证书,可以省略这一步)。

2、第二是带齐上面的材料和船舶相关的各种证书,去自己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

3、如果是考虑到税费的问题,则可以自由选择国内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办理相关船舶证明文件。

4、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

5、具体办理程序还须详细咨询当地的注册登记海事管理机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渔船包括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轮、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船,

其中不包含休闲渔业产业中的从事搭载游客进行游钓活动的船舶,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并未制定管理此类船舶的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船舶也没有统一的建造标准和检验规范,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8. 近海工程船

近海船钓。一般是在离岸边几海里以内的水域作钓,放线将钓组放至海底,然后上下提放钓竿,让钓组在水下上下晃动,以引起鱼的注意力。

1、长度:海钓路亚竿长度主要取决于钓点环境,例如在船上作钓2.4米的路亚竿基本就足够了,但在海边作钓则建议用2.7米以上的路亚竿,原因是短于2.7米时可能无法将拟饵抛到深水区。

2、调性:海钓路亚竿一般建议用ML以上的硬度,路亚竿因硬度不同可分成UUL、UL、L、ML、M、MH、H、XH、XXH等,其中ML以内的路亚竿适合路亚小鱼,而ML以上的路亚竿则适合路亚大鱼。

综上所述,海钓路亚竿要根据实际作钓环境来选择,例如在船上作钓时可选用2.4米以内的路亚竿,若在岸边作钓则建议用2.7米以上的路亚竿,否则可能无法将拟饵抛到深水区,另外海钓路亚竿一般建议用ML以上硬度。

的硬度的船钓竿。

9. 渔船运输船

1、带船舱的船叫干散货船又称散装货船,专用于运送煤炭、矿砂、谷物、化肥、水泥、钢铁等散装物资。目前其数量仅次于油船。

2、这种货船其特点为,驾驶室和机舱布置在尾部,货舱口宽大。内底板与舷侧以向上倾斜的边板连接,便于货物向货舱中央集中,甲板下两舷与舱口处有倾斜的顶边舱以限制货物移动;有较多的压载水舱用于压载航行。

10. 渔业工程船

渔业船舶达到以下船龄的,应当报废。

(一)海洋钢质捕捞渔船

1.船长小于24米的,报废船龄为16年;

2.船长大于等于24米小于45米的,报废船龄为20年;

3.船长大于等于45米小于60米的,报废船龄为26年;

4.船长大于等于60米的,报废船龄为30年。

(二)海洋木质捕捞渔船

1.船长小于12米的,报废船龄为13年;

2.船长大于等于12米小于24来的,报废船龄为18年;

3.船长大于等于24来的,报废船龄为20年;

(三)海洋玻璃钢捕捞渔船的报废船龄为30年。

(四)海洋钢丝网水泥捕捞渔船的报废船龄为20年。

(五)除捕捞船以外,其他海洋渔业船舶的报废船龄如下:

海洋渔业养殖船的报废船龄为15年;

海洋渔业油船的报废船龄为26年;

海洋渔业冷藏运输、工程和拖驳船的报废船龄为29年;

海洋渔业科研、教学和执法船的报废船龄为30年。

(六)内陆水域渔业船舶的报废船龄在上述同材质海洋渔业船舶报废船龄的基础上延长5年。

(七)其他材质和类型渔业船舶的报废标准,由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考以上标准制定。

第六条 达到强制报废船龄,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所有人可以申请延期报废,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5年。

第七条 虽未达到报废船龄,但安全技术状况较差,经维修改造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检验认定应予提前报废的渔业船舶,应强制提前报废。

第八条 未达到报废船龄,但船舶所有人自愿提前报废的,准予提前报废。

第三章 报废程序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正常报废的渔业船舶,由渔业船舶登记机关于报废船龄届满前6个月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

应提前报废的渔业船舶,由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特别检验证书,书面通报渔业船舶登记机关,由渔业船舶登记机关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

自愿提前报废的渔业船舶,由船舶所有人向原渔业船舶登记机关提出并备案。

第十条 申请延期报废的渔业船舶,由船舶所有人于报废船龄届满前3个月向船籍港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渔业船舶所有人凭批准文件,向原检验机构、登记机关和捕捞许可发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延期报废的渔业船舶由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每年接换证检验的规定进行检验。未申报换证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按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予以报废。

第十一条 接到报废通知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在6个月内将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捕捞许可证和出海船舶户口簿(或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交回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渔业船舶报废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备案。

自愿提前报废的渔业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在提出后按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 报废渔业船舶的所有人需要更新渔业船舶的,捕捞渔船按照国家渔业捕捞许可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和批准手续,其他渔业船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和批准手续。

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办理注销手续的报废渔船,不予更新。

三无渔船经过2001年清理整顿后纳入管理的,报废后不予更新。

第十三条 报废的渔业船舶不得继续从事渔业生产活动,不得在渔港水域停泊、阻碍航行安全。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不得检验,渔政渔港监督机构不得登记、发放捕捞许可证。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对报废渔业船舶进行妥善处理。报废渔业船舶的拆解、销毁或处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地点进行,拆解、销毁或处理地点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执行,并开具证明。

11. 渔港工程船工作范围

第一,三无渔船没有补助,这个不做解释;

第二,2018年以后,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捕捞渔船不再有补助,不管你有没有证;

第三,2020年之后,双船底拖网没有补贴,帆张网没有补贴,三角虎网没有补贴,这个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第四,油补会越来越少,2019年是2014年的40%,相信各位每年拿的油补在逐年减少;

第五,2020年之后,其他作业类型还有没有补贴,补贴是多少?我也不知道,因为具体文件没有出;

第六,内陆渔船也是有油补的,具体的标准看下面的文件;

第七,每个省发放的油补、船舶改造标准的确参差不齐,但是正常情况下,相差不会太大;

第八,2016年的油补啥时候发放~这个是各地根据情况进行发放,有的地方2016年的已经发放了,个别省市2014年的油补还未拿到手,在这里弱弱对那里的渔民朋友表示同情;

第九,休渔期大多数地方是没有补贴的,据《渔业界》了解,目前只有广东有休渔补贴,可以拿到休渔补贴2520元/人,禁渔补助2880元/人。

下面请看具体文件!

目录: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农办渔〔2015〕65号)

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调整实施方案(试行)

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等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2015-2019年度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内陆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表

2015 年度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表

2016 年度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表

2017 年度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表

2018 年度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表

2019 年度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表

2015-2019 年国内海洋小型及内陆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表

2015-2019 年特定水域作业渔船分作业分船长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表

国内海洋大中型渔船平均耗油率、一般作业时间、生态修复系数及油补综合调整系数表

国内海洋大中型渔船油价补贴核算功率表

特定水域作业渔船分作业分船长油价补贴核算功率表

(以南海区大中型捕捞渔船为样本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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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调整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精神,按照“总量不变、结构优化”的原则,对国内捕捞渔船实行按作业类型和大小分档核算油价补贴,逐步调减国内捕捞渔船特别是大中型渔船补贴规模,适当照顾小型渔船补贴,制定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调整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调整优化补贴方式,综合考虑生态修复、船龄等因素,健全渔业油价补贴与用油量及油价脱钩机制,调减国内捕捞渔船补贴规模,适当提高特定水域作业渔船补贴标准。按渔船船长和功率(均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中载明的公约船长和标定功率为准)进行分档,确定其补贴核算标准上限。到2019年度,将全国国内捕捞业油价补贴总额降至2014年度补贴水平的40%,地方可酌情加快改革进度和加大调减比例。

二、调整内容

(一)国内捕捞机动渔船

1.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

根据渔船作业类型、一般作业时间、主机的平均耗油率及其对资源的影响程度等,设定渔业油价补贴综合调整系数,并按照船长进行分档测算,确定其补贴核算标准及其上限,同时设定每档对应的渔船主机功率下限。具体补贴上限标准见附表1-5(分别对应2015 年度至2019 年度油价补贴上限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现按照渔船船位监控记录数据按天核算补贴,但全年按天核算补贴总和不得超过年补助上限。

对渔船主机功率未达到对应船长分段核算功率下限,以及对应船长档位未设定补贴上限标准的,自动按功率对应的低档次船长分档标准予以核算补贴。

2.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和内陆捕捞渔船

按照渔船船长进行分档测算,确定对应补贴核算标准及其上限,同时设定每档对应的渔船主机功率下限,详见附表6。

对渔船主机功率未达到对应船长分段核算功率下限的,自动按功率对应的低档次船长分档标准予以核算补贴。

3. 特定水域作业渔船

严格按照特定水域作业渔船有关规定,根据渔船船位监控记录数据按天核算补贴。

渔船在北纬12 度以南海域航行作业期间,除正常享受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油价补贴外,同时享受特定水域作业渔船专项油价补贴。

特定水域作业渔船油价补贴标准根据南海区大中型捕捞渔船数据情况,兼顾“农办渔〔2012〕153 号”中的“更新建造特定水域作业渔船类型及技术参数”,参照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补贴标准的测算方式制定,详见附表7。

对渔船主机功率未达到对应船长分段核算功率下限,以及对应船长档位未设定补贴上限标准的,自动按功率对应的低档次船长分档标准予以核算补贴。

(二)不予补贴渔船类型

1.自2018 年起,对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捕捞渔船(船龄标准见《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 号)),一律不予补贴。

2.自2020 年起,双船有翼单囊拖网(双船底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单船有囊围网(三角虎网)渔船,不再予以补贴。

三、具体核算依据及说明

根据2014 年度全国海洋渔船油价补贴申报审核数据库,综合考虑生态修复、船长、作业类型、主机功率,确定渔业油价补贴核算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对大中型渔船补贴规模进行调减,对小型渔船适当照顾。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一)海洋大中型渔船

根据船长共分为12 档。

计算公式:全年补贴标准=核算功率×油补综合调整系数×油价补贴参考标准(2014 年)。

根据渔船不同作业方式、一般作业时间、主机的平均耗油率及其对资源的影响程度等,对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的作业方式适当降低补贴,对捕捞友好型有利于资源保护的适当提高补贴,共设定16 个油补综合调整系数。各类型渔船具体调整系数详见附表8。

核算功率系指根据2014 年度油补申报审核数据,分别测算每档渔船对应的平均功率数,详见附表9。对每档渔船船数不足10 艘的,自动按下一档对应的渔船功率测算。

油价补贴参考标准系指参照2014 年度渔业油价补贴标准,统一按照每吨柴油补贴3450 元进行测算。

根据上述测算方式,计算所得的油价补贴为2015 年度渔业油价补贴上限标准,详见附表1。

2016 年度至2019 年度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油价补贴上限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逐年递减,递减比例约为上一年度的18%,详见附表2-5。其中,对递减后的补贴标准低于小型渔船最高档补贴标准的,以小型渔船最高档补贴标准作为其补贴上限标准。

(二)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和内陆捕捞渔船

1.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按照2014 年度每档平均补贴标准的70%取整计算,2015-2019 年,8 米(不含)以下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补贴标准为0.9 万元/艘·年,8-10 米(不含10 米,且9 千瓦以上)补贴标准为1.2 万元/艘·年,10-12 米(不含12 米,且11 千瓦以上)补贴标准为1.5 万元/艘·年。

根据2014 年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申报数据及用油补贴标准核算,全国8 米(不含)以下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3.7万艘,平均功率9.4 千瓦,核算平均补贴金额为1.3 万元/艘;8-10 米(不含10 米,且9 千瓦以上)2.4 万艘,平均功率12 千瓦,核算平均补贴金额为1.68 万元/艘;10-12 米(不含12 米,且11 千瓦以上)1.72 万艘,平均功率18.8 千瓦,核算平均补贴额为2.2 万元/艘。

根据“对生计渔民小型渔船予以适当照顾,实行分档定额补贴”原则,维护传统渔民的合法权益,不再对该类渔船的补贴标准进行逐年递减,也不再按作业类型、主机功率和作业时间核算单船补贴用油量,统一采取按船长分档确定补贴标准的办法实行年度定额补贴。

2.内陆捕捞渔船。2015-2019 年,8 米(不含)以下小型内陆捕捞渔船补贴标准为0.4 万元/艘·年,8-10 米(不含10 米,且9 千瓦以上)0.5 万元/艘·年,10-12 米(不含12米,且11 千瓦以上)0.6 万元/艘·年,12 米(含12 米)以上0.85 万元/艘·年。其核算方法和补贴原则与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相同。

(三)港澳流动渔船

港澳流动渔船补贴标准按照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对应补贴标准的一半执行。

(四)特定水域作业渔船

1.船长分档、作业方式及核算功率均参照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进行确定,共分为13 档。

考虑到持《特定水域专项捕捞许可证》渔船数量少,代表性不强,其测算样本船为南海区符合特定水域作业的所有大中型渔船。

2.计算公式:每天补贴标准=核算功率×平均耗油率×每天作业时间×油价补贴参考标准(2014 年)。

3.渔船平均耗油率系指渔船主机每千瓦每小时耗油量,统一按0.000205 吨/千瓦·小时进行计算(见《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用油量测算参考标准的通知》(农办渔〔2010〕1 号))。

4.根据2006 年柴油价格和2014 年度渔业油价补贴参考标准,测算出特定水域作业渔船主机用油成本为7320 元/吨(3870+3450=7320)。按照国内海洋油价补贴和特定水域作业补贴总和约占特定水域作业渔船主机用油成本的60%计算,其特定水域作业渔船补贴为用油成本(7320 元)×(60%-国内海洋渔船补贴所占用油成本的百分比),详见附表7。

5.每天作业时间统一按拖网、围网和撑开掩网掩罩18 小时,其他作业类型渔船12 小时进行测算。

6.核算功率是根据南海区符合特定水域作业的所有大中型渔船,分别测算每档渔船对应的平均功率数,详见附表10。

7. 特定水域作业渔船根据渔船船位监控记录数据按天核算补贴,不设定年度补贴标准。

(五)不予补贴渔船

1.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捕捞渔船安全适航性能差,应尽快淘汰报废或进行更新建造。因此,为促进捕捞作业结构调整,降低捕捞强度,鼓励渔民群众减船转产,促进海洋渔船的更新改造,自2015 年起,应逐年大幅减少此类渔船的补贴标准,至2018 年一律不予补贴。2015 年至2017 年,此类渔船补贴标准的递减比例,由各省根据本省情况自行制定。

2.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三角虎网”作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为促进海洋生态修复和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对资源破坏严重,捕捞强度过大的双船有翼单囊拖网(双船底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单船有囊围网(三角虎)渔船进行逐步淘汰。自2020 年起,对上述三类渔船不再予以补贴。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要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渔船管理,统筹推进渔业油价补贴、减船转产和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等各项工作。

(二)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细化实施办法和发放标准。对于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调减的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可用于《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 号)规定的其他用途。

(三)对补贴年度内渔船发生报废、拆解、灭失、减船转产等情况的,大中型海洋渔船应按其实际作业时间据实发放,小型海洋渔船和内陆渔船据实按月发放。渔船发生买卖的,年末办结《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由买入方申领,未办结的由原船舶所有人申领。

(四)本方案为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试行方案,各省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如有必要,可适当微调。

3

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等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节选>

为加快现代渔业建设,使渔业油价补贴政策与渔业产业相关政策更加协调,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精神,从2015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支持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等渔业装备设施建设工作。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目标

在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实施减船转产的基础上,对现有纳入国家捕捞强度控制范围的海洋捕捞渔船实施更新改造,通过淘汰老、旧、木质渔船和对海洋资源破坏较重的作业类型渔船,对新建“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的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进行补贴,改善海洋捕捞作业结构,提高渔船安全性能,提升渔业装备水平,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到2019年底,更新建造不低于1.4万艘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

二、渔船更新改造实施范围和补助内容

纳入国家海洋捕捞渔船数据库管理的渔船,更新为对资源破坏较轻的作业方式的渔船。重点包括:

老、旧(老旧渔船的认定参照《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船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木质渔船。

安全、节能和防污染性能较差的渔船。

双船底拖网、帆张网和三角虎网等对海洋渔业资源破坏比较严重的作业方式渔船。

对上述渔船,未列入国家渔民减船转产项目,但渔民自愿报废淘汰,更新建造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海洋捕捞渔船“双控”政策,且“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的海洋标准化捕捞渔船,国家和地方财政予以一定的资金补贴。

其他规定:

1.补贴建造渔船的材质应为钢质或玻璃钢,木质、钢丝网水泥等材质渔船不纳入补贴范围。

2.不支持更新建造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等作业类型渔船。

3.沿海各省(区、市)要积极推进渔船标准化建设,根据本地渔业资源和生产情况,确定各种作业类型的标准化船型,更新建造渔船原则上应为各地推荐的标准化船型。

4.更新改造渔船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手续,新建渔船的功率指标不得超出更新淘汰渔船船网工具指标,超出部分可通过合并其他合法渔船的方式补齐。

5.继续支持特定水域作业骨干船队建设,在国家下达规模范围内,对更新建造特定水域作业渔船予以功率指标支持,具体办法按“农办渔〔2012〕153号”执行。

三、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标准

渔船更新改造以渔民和企业自筹为主,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贴,小型渔船补贴比例适当高于大中型渔船。其中:

1.钢质渔船分为十四档:

(1)船长12米以下,每艘补助5万元。

(2)12米≤船长<15米,每艘补助10万元。

(3)15米≤船长<18米,每艘补助15万元。

(4)18米≤船长<21米,每艘补助20万元。

(5)21米≤船长<24米,每艘补助25万元。

(6)24米≤船长<27米,每艘补助40万元。

(7)27米≤船长<30米,每艘补助60万元。

(8)30米≤船长<33米,不带制冷系统每艘补助75万元,带制冷设备每艘补助90万元。

(9)33米≤船长<36米,不带制冷系统每艘补助90万元,带制冷设备每艘补助110万元。

(10)36米≤船长<40米,不带制冷系统每艘补助120万元,带制冷设备每艘补助160万元。

(11)40米≤船长<45米,不带制冷系统无补助,带制冷设备每艘补助250万元。

(12)45米≤船长<50米,不带制冷系统无补助,带制冷设备每艘补助300万元。

(13)50米≤船长<55米,不带制冷系统无补助,带制冷设备每艘补助350万元。

(14)船长在55米以上(含55米),不带制冷系统无补助,带制冷设备每艘补助400万元。

2.玻璃钢渔船分为十一档:

(1)船长12米以下,每艘补助8万元。

(2)12米≤船长<15米,每艘补助15万元。

(3)15米≤船长<18米,每艘补助25万元。

(4)18米≤船长<21米,每艘补助40万元。

(5)21米≤船长<24米,每艘补助50万元。

(6)24米≤船长<27米,每艘补助80万元。

(7)27米≤船长<30米,每艘补助120万元。

(8)30米≤船长<33米,每艘补助150万元。

(9)33米≤船长<36米,每艘补助200万元。

(10)36米≤船长<40米,每艘补助280万元。

(11)船长在40米以上(含40米),每艘补助320万元。

因大型渔船出海时间较长,一般须加装制冷系统,为提高渔船的标准化程度和现代化装备水平,要求40米以上(含40米)的钢质渔船和24米以上(含24米)的玻璃钢渔船必须加装制冷系统(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蒸发盘管和储液罐等)。

上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总体上不超过每档渔船平均造价的30%,且不超过分档定额补助上限。同时,为支持鼓励新技术、新能源、新船型,扶持特定水域渔业和小型生计渔业,各地可视实际情况从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资金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四、渔船更新改造组织实施方式

(一)指标资金切块到省

海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坚持渔民自愿、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先建后补和建补结合。各省渔业和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地渔业资源、渔船情况及渔民意向,编制年度渔船更新改造资金安排计划报农业部和财政部核定,由财政部根据核定的渔船更新改造计划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省年度计划不得少于农业部下达的渔船更新改造任务指标,具体管理办法由沿海各省(区、市)确定,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其他项目以中央财政资金带动为主,结合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建设。财政部、农业部根据渔港布局、航标建设、渔船数量、通信需求、远海养殖发展水平等因素,核定各省每年的资金补助规模,将资金切块下达地方。两部根据各省完成情况,对下年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科学确定实施区域各省(区、市)应根据农业部发布的各类规划,充分考虑实施海域的地形地质条件、渔港建造基础、管理能力,经过科学论证后确定支持项目。

(三)规范选择申报单位

海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由渔业企业和渔民自愿申请,并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更新建造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手续和渔船建造手续。其他项目由各省(区、市)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电视、网络、报刊以及公告等适当形式公布相关政策,公布项目选择标准、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建设内容,经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报省级渔业、财政部门。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成立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其中渔港标准化升级改造、内陆渔港整治维护、避风锚地升级改造、渔港动态管理系统等4个项目的专家,须从农业部渔港整治维护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省级方案上报备案

自2016年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一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实施方案中必须明确申报单位的确定、项目实施的协调管理、督查验收和总结宣传等重点环节工作措施。

(五)项目资金拨付

海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建造完工后,取得《渔船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简称三证),凭上述证书领取资金补贴。大型渔船(≥24米)更新改造、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渔港标准化升级改造、内陆渔港整治维护、避风锚地升级改造、渔港动态管理系统等4个项目采取“建补结合”方式,即对已经明确渔船更新改造,取得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开工令、签订造船合同和承担建设任务的项目单位,可以先期拨付50%的项目资金,以保证项目能够按期实施。渔船主体结构基本完成或主体工程完工并通过四方验收的再拨付40%的补助资金。渔船建造完工并取得“三证”、其他项目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的,再下达剩余的10%的补助资金。评审验收工作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特别是要严格按照项目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对照建设内容进行核对是否一致。评审验收专家,须从农业部成立的渔港建设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验收结束后,要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无异议后,下达剩余10%的补助资金。列入更新改造项目并享受造船补贴的渔船名录、补助资金数量等内容必须进行公示。农业部将会同财政部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验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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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节选

为加快现代渔业建设,使渔业油价补贴政策与渔业产业相关政策更加协调,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精神,从2015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支持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人工鱼礁建设工作。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项目目标

2015-2019年,以2014年全国海洋捕捞渔船总功率数为基数,至2020年共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150万千瓦。

二、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范围

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优先支持压减老旧(老旧渔船认定参照《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船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木质渔船、大中型渔船以及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等对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作业方式的渔船。

内陆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可根据各地实际参照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项目,由各省统筹从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具体办法由各省渔业和财政部门自行制定。

三、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补助内容和标准

补助内容:

国家以赎买渔船的方式支持渔民和企业自愿退出海洋捕捞业,所有人签订自愿退出协议,不再从事捕捞业。渔船拆解或改造后用作人工鱼礁,以降低海洋捕捞强度,遏制渔业资源过度利用;渔船拆解或改作人工鱼礁后,须由渔业主管部门为渔民或企业开具《海洋捕捞渔船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并注销船舶证书证件,功率指标由国家收回。

补助标准:

中央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渔船拆解、人工鱼礁改造及投放、废料处理和渔具集中销毁等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详见下表。对减船渔民和企业的补助参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的标准执行。

渔民减船转产补助标准表

(表中无单位数字为补贴资金数,单位为万元。)

四、组织实施方式

(一)任务资金指标切块到省。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人工鱼礁建设项目以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带动为主,由财政部、农业部根据各省减船指标、人工鱼礁建设数量和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核定各省每年的资金补助规模,将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各省指标由农业部依据现有渔船情况按比例核定,其他资金均要与减船任务完成情况配比挂钩。各省根据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统筹调剂使用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人工鱼礁建设项目资金。各省可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在国家专项补贴的基础上加大对减船转产的扶持力度。

(二)统筹规划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区域。沿海各省(区、市)在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区域选择上,应在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内统筹考虑渔民减船转产和人工鱼礁建设两项工作,在重点考虑重要渔业水域和减船转产主要地区基础上,兼顾实施海域的地形地质条件、人工鱼礁建造基础、管护能力以及渔业资源增殖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效果,经过科学论证后确定适宜建造区域。

(三)规范选择补助对象。各地应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公布相关政策和被补助对象与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情况。对于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应坚持渔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列入项目的渔船名录和补助资金数量等内容必须经过公示。对于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各省应严格把关,制定科学的遴选程序,按基本建设程序,经专家评估通过后方可上报,并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

(四)报送项目实施方案。自2016年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渔民减船转产实施方案和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农业部、财政部。实施方案中必须明确减船渔民补贴条件和具体标准,人工鱼礁项目实施内容、类型、数量和标准等,人工鱼礁实施区域的遴选标准、申报单位的确定、项目实施的协调管理、督查验收和总结宣传等重点环节的工作措施。

(五)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对于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各省要按“先减后补”的方式发放减船补助资金并进行严格审查监督,具体发放程序要求和资金结算方式由各省自行确定,并报农业部备案。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应采取“建补结合”方式,即对已经明确承担建设任务的项目单位,可以先期拨付的项目启动资金,工程建设过半后再拨付40%资金,项目全部建成并完成验收后,拨付剩余的10%的补助资金。

(六)项目验收和总结。省级渔业部门应于每年3月15日前将本省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送农业部备案。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应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农业部将会同财政部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验收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管理水平。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减船转产和人工鱼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卫生、教育、住建等部门,共同做好减船转产渔民的低保、社保、就业、医疗、教育和安居等工作,解除渔民减船转产的后顾之忧;各级渔业、财政部门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了解掌握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列入绩效考核指标。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的监督管理,渔业部门负责补助工作方案和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服务等工作;渔业、财政部门要在补助对象和实施区域的遴选、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申报单位的确定、督查验收和总结宣传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三)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具体承担单位要设置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省级渔业、财政两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减船转产和人工鱼礁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并防止申报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农业部和财政部将适时组织抽查,对于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助资金的,依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四)重视验收考评,不断总结提高。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每年年初将上年度项目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验收情况(如果有验收)、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对于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各地可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同时,省级渔业部门还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项目验收标准,组织好项目自验和省级验收,验收结果要进行归档。建设单位要建立可核查、可追溯的详细档案。

(五)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渔民受益。各级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油价补贴政策的调整,加强对渔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减船转产政策的宣传,确保减船转产支持方向和补贴标准等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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