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汽车网

汽车载人人数规定

文章汽车载人人数规定

一、总则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汽车载人人数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驶的汽车。

二、载人数量

1. 普通载客汽车:根据车辆类型和核定载客人数,严格遵守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2. 大型载客汽车:根据车辆类型和核定载客人数,严格遵守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3. 小型载客汽车:根据车辆类型和核定载客人数,严格遵守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4. 其他载人车辆:如货车、挂车等,根据车辆类型和核定载客人数,严格遵守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三、乘车规定

1. 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按照规定乘坐,不得超员。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遇有交通堵塞或其他突发情况,应依次排队等候,不得超车或抢行。

3. 乘车人员应文明乘车,不得在车内吸烟、吐痰、大声喧哗或向车外抛物等行为。

4. 遇有查验车辆等情形,乘车人员应主动配合检查,不得拒绝或逃避。

四、特殊情况

1.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可不受本规定限制,但驾驶员应尽可能避免危险行为。

2. 遇有道路封闭、交通管制等情况,乘车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五、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 对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或乘车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