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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钓鱼人,你们支持国家立法从严从重处罚非法电鱼的行为吗?

谢邀。

非法电鱼、毒鱼对水产资源危害极大,不管是不是钓鱼人,都应该支持国家从严从重处理。大家先来看一则新闻:

2017年12月17日晚,多名志愿者在乐平市镇桥镇河段,发现6搜非法电鱼船正在电鱼,于是向相关水产部门举报。当地水产渔政管理站站长承诺派员执法,后却又以“路远”为由推脱,直到当晚12点,也未见执法人员踪影。据志愿者反映当地非法电鱼非常猖獗,后来事情被持续报道,引起了国家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的高度重视,派出专员进行现场督办,拆除了岸边停靠的电鱼船只。

2018年1月4日,乐平市政府组织农业局、水上派出所、镇桥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对电捕鱼船上的辅助工具发电机基座、减速机机座、吊杆基座进行氧焊切割,彻底清除非法电鱼隐患,确保乐平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据悉,农业部也将在全国开展打击非法电鱼的专项行动。

非法电鱼要从源头清除国家很早就已立法,电鱼、毒鱼属于非法捕捞,然而到了具体执法却出现层层障碍,水产管理站长不作为,甚至说出“不要一棍子打死”的话,实在让人无言以对。水产管理站长尚且如此,何况电鱼的电工们。

从上面的新闻可以看出,制约电鱼执法的根源在于,相关管理人员职责不清,对电鱼危害环境以及对操作者的危险性认识不够,对我国的《渔业法》和《刑法》相关内容不了解,而电鱼人却又为图一时之利置自身安全而不顾。

想要根除电鱼行为,首先,要做大规模的普法宣传,言明其中利害;其次,要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执法到位;最后,对于屡禁不止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根除电鱼、毒鱼现象,不应只是钓鱼人的愿望,这关乎到每个人,关乎到国家的环境保护,关乎子孙后代能否看到青山绿水,能否吃到鲜美的野生鱼。所以说,大家都要行动起来,制止电鱼、毒鱼行为,从我做起。

——上弦月

必须支持啊电鱼的最可恨了。[发怒][发怒][发怒][发怒][发怒]

江苏省涉渔乡镇船舶清零政策

法律分析:江苏省涉渔乡镇船舶清零政策在南通得到支持和发展,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陆建介绍,吕四港镇重点关注贫困、年老、患病等特殊渔民群体,对符合条件的基本生活困难渔民,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范围。对通过其他途径难以就业的转产渔民,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让转产渔民的“岸上生活”也幸福。该政策贯彻执行了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绿色中国的目标。

法律依据: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启东市制定《涉渔乡镇船舶拆解处置实施方案》 由属地区镇牵头,登门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等工作,对涉渔乡镇船舶逐船核查,掌握船舶现状,并对全市30艘涉渔乡镇船舶的船体及设施设备等进行评估,核算每艘船舶的补助金额。针对拆解补助需要资金近千万元的问题,启东市府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与属地区镇积极会商,最终确定市级财政拿出评估价格的70%资金,地方财政拿出评估价格的30%资金,保障补助资金,确保船主利益不受损。

今年三无船舶政策

法律分析:为了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各地政府都对三无船舶进行了整治。以葫芦岛政府为例:根据申请人承诺、县级审核、市级审批、省级备案的原则,“转、改”养殖渔船必须依法办理养殖渔船证书证件。原则上,44.1千瓦以下涉渔“三无”船舶可“转、改”为养殖作业渔船。

法律依据:《葫芦岛市海洋涉渔“三无”船舶“转、改”实施方案》五、工作办法。(一)转、改渔船须具备航行和作业必须条件:1、已进行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国籍证书或登记证书;2、检验合格;3、船员配备符合配员标准;4、按规定清晰刷写船名、船号、船籍港;(二)检验办法。为保证“转、改”养殖渔船安全适航,“转、改”养殖渔船时应由专家评估组出具安全评估报告,通过安全评估的涉渔“三无”船舶,由渔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转、改”。(三)登记办法。“转、改”养殖渔船的申请人应持有《海域使用权证书》和《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人与证书登记所有人应一致,对海域使用承包人、承租人申请暂不予受理。(四)匹配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保证质量”的原则,对底播和台筏式养殖配置养殖及看护渔船做了数量上限制规定:1)底播养殖。底播养殖每150亩匹配1艘养殖作业船舶、每1500亩匹配1艘养殖看护船舶。2)台(筏)式养殖。台(筏)式养殖每100亩匹配1艘养殖作业船舶、每1000亩匹配1艘养殖看护船舶。3)一个养殖单位养殖面积不足一个匹配单元的,按一个匹配单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