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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保险(海运保险保单填写示例问题)

1.海运货物运输保险单填写示例问题

信用证所需的单据种类一般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海运货物保险单、各种凭证等,一般份数为原件及复印件1-3份。

受益人需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供相关商业单据,并保证单据与单据一致,以便开证行承担主要付款责任。

2。如何写填写海运货物运输保险单的例题

在全球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80%的货物进出口是通过海运完成的。以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为核心的国际运输货物保险,作为支持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航运业以及风险管理的手段,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适应对外贸易的发展,各国都设立了国际运输货物保险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保险条款。海上货物保险条款是指保险人或保险公司在其保险单中载明的、明确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款,即赔偿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等。事项的相关条款。在我国国际贸易实践中,进出口货物的保险一般要求采用“中国保险条款”(CIC)。但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目前,我国企业在CIF价格条件下出口时,一些外商往往要求采用中国保险学会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伦敦,国际保险市场常用。 (简称icc)保险。为了达成交易,我国出口企业普遍接受。因此,我们有必要对CIC和ICC保险的责任范围进行比较,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把握各种保险的精神实质,也有助于我们在工作中做出良好的保险选择。

1。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概览

伦敦保险协会的货物保险条款是根据英国人《海上保险法》于1906年和英国议会于1779年确认的《劳埃德船舶和货物保险保单价格》制定的,经过多次修改,于1999年修订。 1963 年 1 月 1 日定名为“协会货运条款”(icc)。到1982年1月1日,改为现在的ICC,以避免命名和内容不一致、容易产生误解的弊端。本条款共包括6类风险: (1) Association Cargo Clause(a)[简称icc(a)]; (2) 协会货运条款(b)[简称icc(b)]; (3) 联合货运条款(c)[缩写为icc(c)]; (4)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wcc); (5) 协会罢工保险条款(货物)(iscc); (6)恶意损害条款。对世界各国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六类险种中,只有恶意损害险属于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其他五类风险结构相同,体系完整。其中,(一)保险的责任范围最广,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的方式来表明其承保范围。 (b)保险和(c)保险均采用“列出风险”的方式来表达其承保范围。经保险公司同意,战争保险和罢工保险也可以作为独立的保险类别投保。

2。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概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我国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1963年伦敦协会货运条款并参照实践,制定了海运、陆运、空运和包裹运输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国际保险市场。 ,以及适用于上述四种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的附加条款,统称为“中国保险条款”(chinainsuranceclauses简称CIC)。 1972年修订过一次,1981年1月1日修订为现行保险条款,目前在我国广泛使用。我

在上述各种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中,海上货物保险的保险种类最多。保险按照是否可以独立投保分为基本保险和附加保险两大类。基本保险主要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灭失和费用,分为安全险(freefrompspecialaverage,简称fpa)、水灾险(withaverage或withpspecialaverage,简称wa或wpa)和一切险(allrisks) ,简称ar)三种类型。附加保险是基本保险的补充和扩展,承保除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外的各种外因造成的损失。附加保险只能在一定的基本保险的基础上增加。附加保险有一般附加保险、特殊附加保险和特殊附加保险。

3。 cic和icc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比较

如上所述,《中国保险条款》是根据1963年伦敦《协会货运条款》制定的。所以cic和icc大体上是一样的。一般认为两者一一对应,即一切险对应icc(a),水损险对应icc(b),安全险对应icc(c)。战争保险和罢工保险也类似,购买保险时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但仔细分析,两者并不完全相同,对应关系并不严格。购买保险时(特别是有人坚持使用ICC),需要对两者进行详细比较,注意差异,以免出错。可能会引起纠纷。

(1)两者整体比较

1。 CIC沿用传统的分类形式,即安全险、水灾险和一切险代表基本险,附加险单独说明。风险承保范围从小到大一一列出,排除情况单独表示。国际商会采用“a、b、c”等系统命名方式,将保险责任明确区分为基本保险和附加保险。风险承保范围由大到小,承保风险以排除和列举两种方式表示:ICC的(a)保险以承保所有风险减去除外责任来表示,另外两种保险(b)和(c) )一一列出。根据所述内容,排除条款将被删除。

2。 CIC只有三种可以独立承保的基本保险(虽然近年来我国也开展了战争险和罢工险的独立保险业务,但从条款上看还是这样),而ICC的战争险和罢工保险有自成体系,根据条款规定,经保险公司同意也可以单独承保。

3. CIC原则上只规定了“船舶碰撞”条款下的赔偿责任,而ICC的每份保单都明确规定,保险人在支付赔偿时有权针对被保险人的此类索赔进行抗辩。这样可以避免保险公司的单方面推理。因计算不清或“过错”而承担不当赔偿责任,体现了保险方在赔偿时不仅要严格确定被保险人应由保险方承担的最低损失,而且要通过“双方均“碰撞责任”条款为索赔人提供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延期赔偿的责任。

4。国际商会对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延误或绕行的处理方式与运输合同在到达目的地之前终止的情况不同:在前一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无需发出通知,保险责任将自动继续有效;在后一种情况下,只有被保险人及时将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补缴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责任才能继续有效。 CIC对这两种情况并没有区别对待,只是要求被保险人及时将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补缴保险费,以使保险责任继续有效。显然cic的规定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是不利的。

(二)两者具体内容对比

1。中投平安保险与icc(c)比较

中投平安保险的承保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全损;因运输工具发生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或部分货物损失;运输工具发生事故、货物前后海上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装卸、转运过程中一件或多件整件货物落入海中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被保险人的救援费用;疏散过程中在港口卸货造成的损失以及中途港卸货港发生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根据《船舶碰撞责任》条款,货主应当向船东赔偿损失。 icc(c) 保险承保可合理归因于以下原因的保险标的的损失:火灾或爆炸;船舶或驳船搁浅、搁浅、沉没或倾覆;陆路运输翻覆或脱轨;船舶、驳船或运输车辆与水以外的任何外部物体发生碰撞;在避难港卸货;共同海损;投掷货物等

从上述两家承保的责任范围来看,icc(c)保险的实际承保范围明显小于平安保险。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释:

(1) 中投平安保险承保一切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损失。虽然已经明确表示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予赔偿,但如果运输工具发生事故,货物前后均不予赔偿。海上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将得到补偿。但ICC的(c)保险不将自然灾害和一般意外事故纳入责任范围,即“地震、火山爆发、雷电”等自然灾害和“海水、湖泊或河流”等一般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因“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集装箱或储存空间”造成的(无论全部或部分)不予赔偿。

(2)cic平安险负责承保装卸过程中一件或多件或整批货物落入海中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而icc(c)险不承保货物装载并卸下当时造成的损失(避难港除外)。

(3) 除icc(c)保险外,规定对于任何个人或团体的非法行为对保险标的物或任何其他部分造成的故意损坏或故意毁坏,我们不承担责任。 “任何人”可以理解为包括被保险人以及因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所有其他人。被保险人若想获得此项保障,必须增加一项新的附加保险“恶意损害条款”。CIC的除外责任规定不承担“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失”,表明我国的条款仅限于被保险人(包括被保险人的代理人)的故意行为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失。我们不对因疏忽造成的损失负责,但对他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2。 cic水灾保险与icc(b)的比较

水灾保险的承保范围除了上述平安保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因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至被保险货物。 icc(b)保险的承保范围采用“既定风险”方式,承保可合理归因于以下原因的保险标的的损失:火灾或爆炸;船舶或驳船搁浅、搁浅、沉没或倾覆;陆路运输意味着倾覆或脱轨;船舶、驳船或其他运输工具与水以外的任何外部物体碰撞或接触;在避难港卸货;地震、火山爆发或闪电;共同海损牺牲;货物被海浪抛掷或冲落;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其他运输工具、集装箱或海运集装箱储存处所;货物落入海中或在船舶或驳船装卸过程中掉落,导致整件货物全部损失。

一般来说,ICC(b)保险和CIC水灾保险承保的风险没有明显区别。但就列出的风险责任而言,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1)icc(b)保险的承保范围中规定:“货物在装卸过程中落入海中或落入水中,导致任何整件全损”。我们负责赔偿全部损失,但不负责部分损失。 CIC水损保险的责任范围规定:“在装卸或转运过程中一件或多件整件货物落入海中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即CIC水损保险负责赔偿我们对全部或部分损失承担责任,但对于货物掉落岸上造成的任何损坏,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2)icc(b)保险的除外责任与icc(c)保险的条款相同。 “任何人或人员的非法行为对保险标的物或任何其他部分的故意损坏或故意毁坏”不负责赔偿。 。如果获得这些保护,还必须添加“恶意损害条款”。

(三)自然灾害与事故认定不一致。在自然灾害方面,CIC水灾保险仅承保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和洪水造成的损失; icc(b)保险不仅承保地震、雷电造成的各种损失,还承保火山爆发、海浪、落水等造成的损失。我们负责赔偿因河流、河流、湖泊、海水污染的货物造成的损失,但这不包括海啸、恶劣天气、洪水等类别。事故方面,除了CIC水损保险的范围外,ICC(b)保险还规定了一项新内容,即陆运车辆翻车或脱轨。

3. cic万险与icc(a)的比较

c一切险承保范围包括,除水灾保险的各项承保责任外,保险人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一般外部风险而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责。 icc(a)保险的承保范围采用“承保除指定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所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其排除包括一般排除、不适航和不可运输排除、战争排除和罢工排除。四类职责。

分析完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和icc(a)列出的除外责任后,你会发现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和icc(a)确实是相似的。但仔细研究一下,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一方面,CIC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普遍大于ICC(A)险。尽管ICC的(a)保险条款承保了保险标的物灭失和损坏的所有风险,但其排除范围比CIC条款的范围要广泛得多。除与CIC相同外,ICC的除外责任还特别提及因船舶所有人、管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破产或经济困难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费用;被保险人或雇员因个人阴谋、船舶、驳船不适航以及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托盘等不适宜造成的;由于任何人的不当行为而故意损坏或毁坏保险标的物或其组成部分;恐怖分子或失控特工;另外,根据英国《海上保险法》第55条(因为ICC是根据英国法律和惯例进行调整的)“……对于因政治动机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与啮齿动物和害虫最相似”:ICC 的(a) 该保险也不承保害虫和啮齿动物造成的损坏。但我国的《海商法》和《保险法》没有此规定。因此,一旦发生虫蚀、鼠咬等情况,就有承担责任的可能,因为运输过程中因一般外部原因造成的责任排除由CIC全险负责赔偿。除

之外的所有风险

另一方面,ICC(a)风险的责任范围在以下几点上大于CIC一切险: (1)在(a)风险的战争排除条款中,“海盗”被排除在外除除外责任外,还规定 (a) 保险对“盗版”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中投万险仅对投保战争险时因“盗版”造成的损失负责。未投保战争保险的,不承担责任; (2)在承保遗弃损失时,icc的(a)保险承保范围包括共同海损遗弃和非共同海损遗弃造成的损失,而cic一切险仅承保共同海损遗弃造成的损失。

4。附加保险比较

新ICC条款下的附加保险只有三种,分别是联合战争保险、联合罢工保险和恶意损害保险。我国CIC附加险分为一般附加险(11类)、特殊附加险(6类)和特殊附加险(3类)。至于战争保险和罢工保险,这两种保险都是常见的,其承保责任范围并无实质性区别。但请注意以下几点:

(1)战争保险中因在敌对行动中使用原子武器造成的货物损失的除外责任发生了一些变化。修改后的《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刑事法院》都只是规定,国家对因敌对行为而使用原子武器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对因敌对行为而使用原子武器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非敌对行为。所谓“非敌对行为”主要是指使用原子武器对敌对方以外的海船造成损失或损害,保险公司仍负有赔偿责任。

(2) 战争险和罢工险在除外责任中增加了“航程挫折”条款。本条款规定,由于战争、罢工等原因导致航程受挫,导致货物未能到达保险单规定的目的地而造成的间接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3)协会恶意损害保险是ICC新增的一项附加保险。其承保范围主要对因被保险人以外的他人(如船长、船员等)的故意行为所造成的被保险人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具有政治动机的人的行为造成的恶意损害,且保险标的的损失不属于本保险承保范围的,则不属于本保险承保范围。协会恶意损害保险的承保范围已包含在icc(a)的责任范围内,仅适用于在icc(b)和icc(c)基础上的附加保险。

综上所述,普遍流行的ICC和CIC一一对应的说法不够严谨。不仅ICC(c)保险与平安保险有很大区别,ICC(b)保险也不同于水灾保险和ICC(a)保险。风险和所有风险并不完全对应。因此,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投保海上货物保险时,应在坚持出口采用CIF、进口采用FOB的基础上,努力采用CIC。但如果对方坚持使用ICC,我们就需要注意两类保险的区别,仔细确认。应根据货物、航线、航次、预期损失等慎重选择自然灾害的一般范围和造成的损失,保险范围不应简化,以免因缺乏真实损失索赔依据而陷入被动。

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单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按货物运输方式可分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路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政包裹保险和联运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的期限多以一次航次或一次装运计算。任何对货物运输有保险利益的人都可以投保,如货主、发货人、托运人、承运人等。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危险事故包括雷电、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船舶搁浅、搁浅、沉没、失踪、碰撞等意外事故,以及火灾、盗窃、短缺、破损、以及船长和船员的恶意行为。等待。

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从性质上分为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从程度上分为全损和部分损失。

不同的保险种类,其承保损失范围也不同。有些保险类型不承保单一平均损失,有些保险类型不承保部分损失。投保人必须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保险类型。

此外,保险人除了承担被保险人事故的损失外,还承担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和救援费用。在我国,货物运输保险按适用范围可分为涉外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和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两大类。

货物运输保险除了基本保险外,还包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特殊附加险等。

4。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海上货物运输的条款有两类。一是ICC条款,即伦敦协会条款,包括ICCA、ICCB、ICCC。一类是CIC条款,包括平安险、水灾险、一切险。

就CIC条款而言,平安保险的承保范围最小。承保范围为5种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共同海损、救援费用造成的全损或取消全损。水灾保险处于中间。除了平安的保险范围外,还增加了五种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所有险种范围最广,在水灾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11种附加险种。

5。海运保险条款

缩写错误。

一切险(一切险)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险种之一。它是保险人对特殊附加保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全险所负责的险种包括平安险、水灾险和一般附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