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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人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是什么

目录

一、交通事故伤人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

2、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4、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5、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是什么

1、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6、【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三、